对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理解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不加班,用人单位也应支付1倍工资。加班三倍工资是基于加班行为产生的,不应当包含本薪。
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二条对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这里的表述是“另外”支付3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