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俊律师,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核心内容:对于劳动者来说,提供劳动,获取劳动报酬;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发放一定报酬用来交换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但现实中因薪酬产生不少劳动纠纷。以下由编辑为你介绍工资的调整方式。
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报酬。由此可见,劳动报酬的约定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由此可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协商变更需要注意的程序:对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者来说,首先,确认协商变更的内容。人力资源工作者应当首先制定工资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然后,以书面的形式向员工发出变更合同的意向,并对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对于北京地区的企业来说,要注意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其次,如果员工同意变更,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则需要员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页上填写变更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最后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交予员工一份。
单方变更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及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则。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以上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存在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比如经过民主程序,除此以外,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其次,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浮动工资,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进行调整。
承包工资制是指通过承包合同把某项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时间、产品质量要求、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完成合同后规定支付的工资数额一起承包给职工个人或班组集体,然后依据合同履行情况支付工资而不管其用工多少的一种工资制度。实行这种工资制度,劳动成果同报酬之间联系的直观性强,能更好地激励职工提高劳动效率。承包工资制适用于建筑、煤炭、地质勘探等行业,也适用于生产经营中那些限时限刻要拿到成果或有所突破的薄弱环节或攻关任务。
承包工资制度的特点是经营明确,责权利紧密结合,有利于调动企业的经营积极性。
常见的承包工资形式有两种:
1.定任务、定工资、超额给奖、完不成扣减的办法。
具体做法是:先由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数、工资总额,以及五项经济指标具体核算到单位,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再由商店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柜组,柜组按个人的基本工资计算每人每月销售任务、利润任务,作为承包指标。完成承包指标,可得到预先核定的工资总额;完不成指标,按规定扣减工资。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定额上交、余下归承包人的办法。有以下两种形式:
①集体承包。企业税后利润,除向上级主管部门上交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外,余下部分全归企业分配。
②个人承包。即除上交税金和上交定额外,承包人的收入全部归承包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