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面试如何避开试用期工资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Tags: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面试如何避开试用期工资的问题

 陈瑞俊律师,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面试如何避开试用期工资的问题

  我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不久,我看到某大型物流公司招聘外贸助理,觉得自己的条件与职位要求相符,本来打算去应聘。可是,我的几个同学都去过了,因为试用期的工资太低,大家都放弃了。如果面试时考官问我待遇问题,我怎样绕过;雷区;呢


  既然该公司的发展前景和工作氛围都是你十分向往的,那何必计较试工期间的工资呢先进公司,后求发展,可以算个良策。建议你面试的时候,暂缓谈论工资问题,着重表达自己的求职愿望。


  当面试官提到敏感话题工资期望值时,你不妨这样回答:;贵公司是我向往的企业,有一流的设备和人员。如果能进入贵公司工作,我学的国际贸易专业就有了用武之地。我相信试工期工资只是暂时的,等以后你们看到我的水平和业绩后,自然会定出相应的薪酬待遇。;记住了,进入公司是第一步,谋求发展是第二步。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27号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33138516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