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论个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8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最近一年多来,发生了两件事,使个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凸显为一个重要问题。一是党的十五大提出“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意味着一个人所获得的收入不仅包括工资,而且还包括股息、租金等。这种变化使以工资分配为主要调控对象的传统的个人收人分配调控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二是买方市场的出现。买方市场的悄然出现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因此,在继续沿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扩大内需的同时,如何启用和加强收入分配政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课题。

长时期以来,我们只是简单地把个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等同于对分配结果的调控。这在计划经济时代也许是有效的,但在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时代,这种调控显然难于奏效。在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今天,有效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至少应该包括三个层面:分配起点的调控、分配过程的调控和分配结果的调控。

(一)分配起点的调控

所谓分配起点,是指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进入分配过程之前的状况,对分配起点进行调控的目标是使人们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尽可能地平等。生产要素一般可分为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种,对要素的调控主要是对劳动和资本的调控。

1.教育分配的调控。劳动参与收入分配有数量和质量之分。劳动数量当然重要,但在知识经济悄然兴起的今天,劳动的质量对于收入分配可能更重要。决定劳动质量的因素最主要的是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实际上,教育也是促进收入分配平等的最有效的因素之一。

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讲,大力加强教育就是要着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教育状况,增加其受教育机会,提高人均人力资本存量,进而增强他们的就业和收入竞争力。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1)更加重视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教育。(2)建立健全教育援助制度。现在对义务后教育普遍实行收费制度,符合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但教育收费制度必须辅之于教育援助制度。教育援助主要有三条途径,即贷学金、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就目前来说,最紧要的是建立健全公平有效的贷学金制度。(3)加强培训。培训是进行人力资本积累的另外一条途径,考虑到我国劳动者的平均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科技日新月异,产业结构的体制结构转换比较快,培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事实上,我国下岗职工的绝大部分都须经过培训才能重新上岗。加强培训所遇到的一个棘手问题是培训费用的支付问题,各级政府应将其纳入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

2.财产分配的调控。由于改革前个人基本上不拥有可以获得经济回报的私有财产,也就是说,人们在起点财产上还是比较平等的。自80年代以来,我国个人财产收入的增长极其迅猛。据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课题组的测算,城市居民财产收入从1980年占个人总收入的0.49%上升到1995年1.3%,如果把自有住房租金估价也算作一种财产性收入,则1995年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已达11.58%,但财产及其收入的分布极不平衡。从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存款、有价证卷、手持现金等)来看,1996年6月末城镇居民家庭的金融资产达27110亿元,若按平均每户3.3人计算,则人均金融资产为9388元,户均为30982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队提供的材料,收入最低20%人口组的户均金融资产仅为平均水平的20%,他们占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比重仅为4%;而收入最高20%人口组的户均金融资产却为平均水平的2.4倍,他们占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比重高达48%。农村居民家庭财产分配的不均等状况比城镇更严重。1988年农村居民财产分配的基尼系数高达0.859,非住房债务分配的基尼系数更高达0.934。由于资产增长具有明显的“滚雪球”效应,因此,若不采取措施加以调控,则收入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转型过程中所出现的财产占有上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公有财产的内部人(或私人)占用和公有财产的流失造成的,而这又主要是由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引起的。因此,对财产进行调控的一个根本措施是深化体制改革,特别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使国有资产在市场化过程中不至于流入少数人的腰包,并成为他们速富的手段。同时,一定规模的有效的国家经济也是保证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因为国有制强调的是全民对于财产分割的平等性。

(二)分配过程的调控

分配过程调控的目的是要使相同的要素得到相同的回报率,为此必须做的工作很多,但最关键的有:要素的价格由市场确定,使“一价法则”得到贯彻;要素能充分流动,使要素能够优化配置。由于价格改革比较成功,绝大多数商品和要素的价格都已放开,即价格已基本市场化了,因此这里主要讨论要素的流动问题。

要素的流动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与改革前相比,我国生产要素的流动自由多了,但束缚仍然存在,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仍然存在,户籍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制度、用工制度等还牢牢地限制着劳动力在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流动,农民在城镇找一份工作的机会仍很有限。因此,必须深化改革,为劳动力流动主要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西部地区劳动力向东部地区流动和劳动力在行业之间的流动创造条件。(1)更新观念。很多人把外出工作的民工称作“盲流”,认为农民工进城导致了交通拥挤、社会不稳定和环境污染等,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农民进城大多数并不是盲目的,而是在获得了可靠信息前提下有目的的外出。从个体行为来看,农民外出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因为他们能从中得到更高的收入,而且能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决策者、城里人应该转变观念,应多一分理解,少一点歧视,这也是建立现代文明和公平社会所需要的。(2)对城乡劳动力就业进行统一规划,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包括城镇简单劳动力市场、城镇复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三个部分,全国要一盘棋,把农村劳动力和西部地区劳动力的流动纳入统一而有序的轨道,为他们的流动提供各种服务,正面加以引导,“堵”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城乡劳动力、东西部地区劳动力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也是收入分配公平有效的应有之义。(3)破除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各种制度性障碍:即户籍制度、福利制度和就业制度。这三种制度象钢丝一样编织起一个坚硬的制度网保护着某些人既得的利益。在当前,要从改革福利制度入手,严格控制并逐步缩小福利的范围,使福利货币化和透明化。

(三)分配结果的调控

一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其中再分配就是这里所要讨论的分配结果的调控。分配结果的调控主要包括税收调节、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内容。

1.税收调节。个人所得税是调控分配结果的最重要的手段,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它之所以有这种功效,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个人所得税有起征点和免税额,人均收入低于某一水平(起征点)者可以免交所得税。这等于相对提高了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缩小了名义收入差距;二是个人所得税一般实行累进税率而非比例税率。这意味着收入越高者所缴纳的税就越多,这可以缓解社会财富分配的集中,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分配等原因,我国对个人收入的征税起步较晚,直到1980年才开征个人所税,1986年开征了城乡个体商业户所得税,1987年1月1日开征了个人收入调节税,1994年税制改革中将以上三税合并为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毫无疑问,新税制的实行对于强化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最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仍不很理想,突出表现在个人所得税占整个税收的比例与个人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例不相称,直到199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工商税收收入的比重也仅为4.0%,而同一比例美国为43.3%,日本为38.8%,英国为30.9%,澳大利亚更高达55.8%。究其原因,有税制本身不合理的问题,比如征税范围太小、不同收入项目的应税率不同等,也有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还有纳税人和领导者的观念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运用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节,必须重视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1)增强人们的纳税意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中偷漏税现象却比比皆是。据国家税务局有关部门的估计,偷漏税面在80%以上。切实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惩罚力度,也许是在短时期内增强人们纳税意识的捷径。(2)增加收入的透明度。增加收入透明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使收入工资化和货币化。以前工资与收入基本上是等同的,而现在职工工资占其总收入1/2或2/3,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其他收入,有些收入是以实物形态发放的,这给收入统计带来了极大的麻烦。解决办法是将收入工资化,同时使各种实物收入货币化。二是建立银行存款实名制。这样做目的是要个人收入公开化,为税收征管提供可靠依据,也为政府全面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和规范金融秩序提供依据。(3)建立和推行收入申报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制度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这也是一项国际惯例。1995年7月1日我国已开始实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很不够,应认真贯彻落实。

2.转移支付。平抑收入差距可以从高低收入组两头来进行,即相对地降低高收入组的收入份额和相对地提高低收入组的收入份额。如果说税收调节的对象主要是高收人组的话,则转移支付的对象就是低收入组了。在现阶段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地区之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在继续加强要素在地区间流动的前提下,依靠中央政府的权威,对西部地区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援助。这种援助既可以是中央政府直接进行,也可以是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2)阶层之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富裕阶层向贫困阶层的转移支付)。把富裕阶层的部分收入无偿地转移给贫困阶层,这就要求既要有公平,也要有效率,特别是要避免由此而使人变懒,变得不求上进。向穷人实行转移支付的办法很多,可以直接发放实物,可以支付补助金,可以发放购物券,还可以工代赈。从实施效果来看,以工代赈似乎更理想些,因为它既为贫困人口提供了短期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又为贫困人口所在地的经济增长创造了物质基础。

3.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内容。它对于增加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调节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保证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社会保障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传统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自身的发展。两大问题相互交织在一起,这决定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塑是一个时间的过程,同时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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