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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Tags: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

  陈瑞俊律师,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摘要: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



  摘要: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以及相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已为众所周知,但对签订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并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均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以下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对此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一样,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也即劳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双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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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

  在劳动用工当中存在着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其中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没有必须要签到劳动合同的规定,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信息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 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 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


  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受劳动法调整保护的。为大家带来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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