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非公经济再就业工程扮重要角色希望国家优惠政策配套解决操作难题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近年来,随着再就业工程的进一步深入,非公有制经济日渐成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中坚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具体操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工商联一次会议上,有关人士提出了非公有制经济是再就业的重要渠道。这无疑意味着,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非公有制企业将在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上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不仅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而且积极参与国家的再就业工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到1997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吸收社会人员就业达8500多万人。现在平均每天有1.65万人进入个体、私营企业就业,其中80%是下岗职工。

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国家再就业工程进一步深入的同时,也为其自身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然而,个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首先,国家制定的关于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就业的一些优惠政策,对非公有制企业形同虚设,并没有享受到和国有企业安置下岗职工的同等待遇,国家制定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再就业工程相配套的一些优惠政策也没有落到实处。

其次,下岗职工曾在国企工作了多年,长久以来享受“皇粮”待遇,使他们在进入个私企业的同时,要求享有与原来同等的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个私企业由于自身的能力,在竭力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之后,再马上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然也有少数个私企业以“能力有限”为由,在劳动用工制度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行为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给下岗职工到个私企业再就业带来重重顾虑。

第三,目前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自己这个“皇帝的女儿”要嫁给个私企业这样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附马,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在择业时挑三拣四,只想“择高枝而栖”,从而造成结构性的缺岗空位。

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有关人士认为:要推动再就业工程的进一步深入,从根本上解决下岗职工的困难,还须溯流寻本,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通过自身的上档次、上水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来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国企资产的改制和重组,从而在直接安置国企职工再就业的同时壮大自身的规模和实力。国家应给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优惠,比如各级政府可以设立再就业贡献减免税。对于先期制定的一些有关个私企业参与再就业工程的优惠政策,也应一一落到实处,不再是“水中月、雾里花”。在目前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宜硬性规定他们马上制定一套国企经几十年才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各级党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兼顾下岗职工、非公有制企业和原国有企业三者利益的同时,积极探讨职工福利转移的途径,在消除国企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的同时减轻私营企业的负担,保证私营企业顺利地接收、安置下岗职工。政府和有关方面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下岗职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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