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能否以实物形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5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Tags: 陈瑞俊律师

能否以实物形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不能。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1999年1月22日)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这一规定,不能以任何实物,包括房产、地产以及其他各种不动产抵缴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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