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工伤鉴定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9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收费开始执行新标准,初次鉴定(确认)费标准每案例200元,最终鉴定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此外,市物价局还规定,鉴定所需的检查费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确认)结果为疾病与工伤无关联、供养亲属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再次鉴定(确认)或复查鉴定的结论没有变化所产生的鉴定(确认)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鉴定(确认)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27号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33138516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