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西州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6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和青海省召开的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总结汲取汶川地震经验启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全州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有效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依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就如何做好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震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海是我国地震活动频繁的地区之一,而海西又是全省地震活动高发区,地震活动分布广、震级大、震源浅、频度高。全州90%以上的国土位于Ⅶ度(0.1g)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1900年以来,平均每年都会发生一次5级或5级以上的地震。新世纪伊始,在昆仑山口西、德令哈、唐古拉山、大柴旦地区相继发生了4次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数亿元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全州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制,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然而与海西目前严峻的地震形势相比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地震综合防御能力还很薄弱,相当一部分基础设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缺少抗震设防,存在较多地震安全隐患;地震监测网点少,地震监测能力薄弱,还存在大面积空白和薄弱区;应对较强破坏性地震的紧急救援工作能力急需提高;防震减灾资金投入不足;群众防灾意识弱,应对能力低;防震减灾工作在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尤其是广大农村、牧区防震减灾能力更为薄弱。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视我州的地震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以各级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法制、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奋斗目标:通过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提高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严把抗震设防关口,把震后救援转变为震前预防,加大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评估工作的力度,完成建筑物普查以及重大、重要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抓好地震安全安居工程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到2020年,全州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的抗震能力,德令哈和格尔木两市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三、防震减灾工作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努力提高预报水平。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效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州地震局要加强与省地震局衔接,积极申请国家投资,加快在全州范围内加密监测台站的建设和对现有台站现代化升级改造的步伐。各地区要密切配合,简化立项、用地等审批手续。州内各类地震台网的现代化建设,要以经济较发达、人口较稠密的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为重点,不断向全州其它地区扩展,逐步形成多手段、全方位、布局合理的现代化观测网络系统,有效提高我州地震监测能力。积极配合青海省地震局对我州境内各类台站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升级改造工作,使之符合全省监测台网统一规划和地震行业各种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
(二)因地制宜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各市、县、行委要制定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进一步理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确定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三)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农牧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宣传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2010年前,全州各地区都要确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立完善与教育、科协等部门和团体的合作机制,不断推广科普示范学校经验,大力普及中小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让越来越多的公众走进基地,了解知识,掌握技能。积极推进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政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
各地区、各单位要以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针对不同宣传教育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全方位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继续组织好唐山、汶川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普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逐步实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常态化。在认真总结汶川抗震救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地震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新闻保障工作,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四)着力提升城镇建设的地震安全设防。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加大推进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行政监督检查,开展城镇地震安全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总结经验并做好推广工作,全力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各级地震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切实发挥在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社会动员、社会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
全州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积极推进格尔木、德令哈两市的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要在2011年前组织完成本区域内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等有害物质的重大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危旧校舍、医院、影剧院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
(五)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农村牧区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牧民的居住安全水平。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方案》、《海西州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发并逐步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不同户型结构的农牧民房屋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逐步建立农牧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村镇房屋抗震设防政策扶持和引导机制。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农村民居建设基本防震抗震技术措施,提高农居建筑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和紧急救援工作。地震应急工作应遵循属地化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级抗震救灾组织领导机构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地震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络机制,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并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本地区地震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声像等装备,进一步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检查和培训工作,及时收集和更新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尽快建成功能全面、反应灵敏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指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要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救助体制,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对已组建的2支紧急抢险救援队,要通过增加投入、加强培训、开展训练等措施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并在2010年底前组建重点矿山企业、危险化工企业紧急救援抢险队伍。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公众,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逐步形成全社会协同作战的救援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交通、铁路等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卫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震灾发生时的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组织开展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建设、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开展抢修恢复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震多发区的救灾储备物资体系建设,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建立新旧物资更替的长效机制,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各地区要在2010年底前,必须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要逐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四、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
防震减灾是保证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要把防震减灾作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要抓紧编制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搞好与各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全面安排部署监测预报体系、震灾预防体系、紧急救援体系三大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努力做到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综合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规划中,充分体现防震减灾内容,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地区防震减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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