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扬州广陵中心供电所男职工徐伟同志喜滋滋地从农电中心劳资专职手中接过其妻生育费共计1090元。徐伟同志于2001年经统一招用进入供电所参加农电工作,其妻无正式工作,今年生养费用成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拿到报销的费用后,他激动地说:“没想到单位为我们农电职工办理的保险还可以报生育费用,减少了我不小的经济负担,还是规范管理暖人心呀。”
据悉,扬州公司农电中心按省公司的统一要求,规范管理农电职工的保险工作,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切实将农电职工的工资、福利充分落实到位,并于2007年1月统一制作并发放了《农电职工保险宣传手册》,除“三金一险”外,2006年8月市郊14个中心供电所近600名农电职工全部参加了扬州市直职工医疗互助会,2006年10月参加了扬州三为电力有限公司农电职工困难互助基金会,彻底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有效促进了农电事业的和谐发展与农电队伍的团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