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不予续签劳动合同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3月26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通 知
编号:
尊敬的 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公司 年月 日发给您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的要求,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经公司综合评定,公司决定不再与您续订劳动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您到综合办领取《办理离公司手续通知单》,并根据该通知单上的要求及说明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离公司手续,办理离公司手续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在办清离公司手续后,请您交回到综合办。
三、以上各项工作由于您的原因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西安甲申破产清算咨询服务公司 年 月 日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27号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33138516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