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出国定居后,怎样继续领取抚恤金?

发布时间:2016年9月7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27号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33138516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