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北京市八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9月9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北京市八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11780元,最低为2235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5890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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